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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穩定碎石基層施工工藝流程
瀏覽:1145 發布時間:2022-09-13
3.1 試驗段鋪筑
正式開工之前,應鋪筑試驗段。試驗段應選擇在經驗收合格的底基層上進行,試驗段長度宜為200m 左右。試鋪路段的拌和、攤鋪、碾壓各道工序按《公路路面基層施工技術細則》進行。試鋪段主要確定如下內容。
3.1.1 施工配合比驗證
⑴調試拌和機,分別稱出拌缸中不同規格的碎石、水泥、水的重量,測量其計量的準確性。
⑵調整拌和時間,保證混合料均勻性。
⑶檢查混合料含水量、集料級配、水泥劑量、7d無側限抗壓強度。
3.1.2 確定松鋪系數
3.1.3 確定標準施工方法
⑴混合料配比的控制。
⑵混合料攤鋪方法和適用機具,包括攤鋪機的行進速度、攤鋪厚度的控制方式、梯隊作業時攤鋪機的間隔距離(一般 5~8m)。
⑶含水量的增加和控制方法。
⑷壓實機械的選擇和組合,壓實的順序,速度和遍數。
⑸拌和、運輸、攤鋪和碾壓機械的協調和配合。
3.1.4 確定每一作業段的合適長度
3.1.5 嚴密組織拌和、運輸、碾壓等工序,縮短延遲時間試鋪段的檢驗頻率應是檢驗標準中規定正式路面的 2~3 倍。
當使用的原材料和混合料、施工機械、施工方法及試鋪段基層各檢驗項目的檢測結果都符合規定時,可按以上內容編寫《試驗段施工總結》,經批準后可作為申報基層正式施工開工的依據。
3.3 混合料拌和
⑴拌和設備及布置位置經批準后,即應進行設備的安裝、檢測、調試與試拌。試拌達到規定要求后可正式拌制混合料。
⑵開始拌和前,拌和場的備料應能滿足 3~5d 的攤鋪用料。
⑶每天開始攪拌前,應檢查集料的含水量,計算當天的配合比。拌和含水量應略高于更佳含水量0.5%~1.0%,攤鋪時的含水量應控制在更佳含水量+0.5%以內。實際的水泥劑量可以大于混合料組成設計時確定的水泥劑量約0.5%,但實際采用的水泥劑量和現場抽檢的實際水泥劑量應小于 5.5%。
⑷每天開始攪拌后,出料時要取樣檢查是否符合設計的配合比。進行正式生產后,每1~2h 檢查一次拌和情況,抽檢其配比、含水量是否變化。高溫作業時,早晚與中午的含水量要有區別,要按溫度變化及時調整。
⑸拌和機出料不允許采取自由跌落式的落地成堆、裝載機裝料運輸的辦法。必須配備帶活門漏斗的料倉,由漏斗出料直接裝車運輸。裝車時車輛應前后移動,分三次裝料,避免混合料離析。
3.4 混合料運輸
⑴每天開工前,要檢驗運輸車輛的完好情況。裝料前應將車廂清洗干凈。
⑵應盡快將拌成的混合料運送到鋪筑現場。車上的混合料應覆蓋,減少水分損失。如運輸車輛中途出現故障,必須立即以最短時間排除,當有困難時,車內混合料不能在初凝時間內運到工地,或延遲時間超過2h 時,必須予以廢棄。
3.5 混合料攤鋪
⑴攤鋪前應將底基層或下層基層適當灑水濕潤。
⑵攤鋪前應檢查攤鋪機各部分運轉情況,而且每天堅持重復此項工作。
⑶調整好傳感器臂與導向控制線的關系;嚴格控制基層厚度和高程,保證路拱橫坡度滿足設計要求。
⑷攤鋪機宜連續攤鋪。如拌和機生產能力較小,在用攤鋪機攤鋪混合料時,應采用更低速度攤鋪,盡量減少攤鋪機停機待料。攤鋪機的攤鋪速度以勻速和不停歇為宜。
⑸混合料攤鋪采用兩臺攤鋪機梯隊作業,一前一后保證速度一致、攤鋪厚度一致、松鋪系數一致、路拱坡度一致、攤鋪平整度一致、振動頻率一致等,兩機攤鋪接縫平整。
⑹鋪機的螺旋布料器應有三分之二埋入混合料中。
⑺在攤鋪機后面應設專人消除粗細集料離析現象,特別應該鏟除局部粗集料“窩”,并用新拌混合料填補。
3.6 碾壓
碾壓是水泥穩定碎石基層施工的關鍵工序。
⑴每臺攤鋪機后面,應緊跟三輪或雙鋼輪壓路機進行穩壓。穩壓達到適宜碾壓長度時再用振動壓路機或輪胎壓路機壓實。一次碾壓長度一般為50m左右。碾壓段落必須界線分明,設置明顯的分界標志,接茬復壓長度不宜小于2m。
⑵碾壓應遵循生產試驗路段確定的程序與工藝。注意穩壓要充分,振壓不起浪、不推移。壓實時,可以先穩壓(遍數適中,壓實度宜達到90%),然后輕振動碾壓,再重振動碾壓,最后“收面”,壓至無明顯輪跡為止。每段落碾壓完成后立即用灌砂法檢測壓實度,壓實度達不到規定要求時,應進行補壓并盡快完成。
⑶壓路機碾壓時應重疊 1/2 輪寬。
⑷壓路機倒車換擋要輕且平順,不要拉動基層。在遍初步穩壓時, 倒車后盡量原路返回。換擋位置應在已壓好的段落上,在未碾壓的一頭換擋倒車位置應錯開,成齒狀。出現擁包時,應專配工人進行鏟平處理。
⑸壓路機碾壓行駛速宜為:第 1~2 遍為 1.5~1.7km/h,以后各遍應為1.8~2.2km/h。
⑹壓路機停車要錯開,且錯開 3m 以上,應停在已碾壓好的路段上,以免破壞基層結構。
⑺嚴禁壓路機在已完成的或正在碾壓的路段上調頭和急剎車,以保證水泥穩定碎石基層表面不受破壞。
⑻碾壓宜在水泥初凝前及試驗確定的延遲時間內完成,達到要求的壓實度,基層表面應無明顯輪跡。
⑼為保證水泥穩定碎石基層邊緣強度,應有一定的超寬。
3.7 接縫的處理
⑴水泥穩定碎石混合料攤鋪時,必須連續作業不中斷,如因故中斷時間超過 2h,則應設橫縫;每天收工之后,第二天開工的接頭斷面也要設置橫縫; 每當通過橋涵(特別是明涵、明通),在其兩邊需要設置橫縫,基層的橫縫更好與橋頭搭板尾端吻合。要特別注意橋頭搭板前水泥穩定碎石的碾壓。
⑵橫縫應與路中心線垂直設置,其設置方法:
①人工將末端含水量合適的混合料整理整齊,緊靠混合料放兩根方木,方木的頂面高度應與混合料的壓實厚度相同,整平緊靠方木的混合料。
②方木的另一側用砂礫或碎石回填約 3m 長,其高度應略高出方木。
③將混合料碾壓密實。
④在重新開始攤鋪混合料之前,將砂礫或碎石和方木撤除,并將作業面頂面清掃干凈。
⑤攤鋪機返回到已壓實層的末端,重新開始攤鋪混合料。
⑥如攤鋪中斷超過 2h,而又未按上述方法處理橫向接縫,則應將攤鋪機附近及其下面未壓實的混合料鏟除,并將已碾壓密實且高程和平整度符合要求的末端挖成與路中心線垂直并垂直向下的斷面,然后再攤鋪新的混合料。
3.8 養生及交通管制
⑴每一段碾壓完成以后應立即進行土工布濕治養生。
⑵應將土工布濕潤,然后人工覆蓋在碾壓完成的基層頂面。覆蓋 2h 后,再用灑水車灑水。在7d 內應保持基層處于濕潤狀態,并在28d 內正常養生。不得用濕粘土、塑料薄膜或塑料編織物覆蓋。上一層路面結構層施工時方可移走覆蓋物,養生期間應定期灑水。養生結束后,必須將覆蓋物清除干凈。
⑶用灑水車灑水養生時,灑水車的噴頭要用噴霧式,不得用高壓式噴管, 以免破壞基層結構,每天灑水次數應視氣候而定,整個養生期間應始終保持水泥穩定碎石層表面濕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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